《运作指引》最需要投资人去适应的,可能是这一条

作者:二级深坑守望者Z

题图:二级深坑守望者Z微信公众号


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对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开放!3K字不长,一家之言,水平有限,主观臆测居多,大家看个乐子就好,要喷请轻喷哟~

2024年「五一」前夕,私募「新规」正式落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大多数投资人可能正忙于出游、无暇关注。各路业内大V和小部分闲得无聊的投资人,第一时间探讨的往往是「雪球通道」、「流动性」、「取消预警止损线」、「双25%/债券双10%」、「严控同日反向交易」……这些直接关系到产品要素、策略运作的话题。

全文看完,阿紫深感这些条款固然综合影响深远,但每一条单拎出来,都有不少投资人并不在意(例如不买雪球结构产品的投资人,自然无所谓「雪球禁令」)。而对一般投资人的投资体验可能带来最普遍、最直接影响的,也许是乍看之下并不起眼的这一条:

第六条 ……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短几句话,意思表达很清晰,没什么需要专门解释的;但由此得出的几个简单推论,恐怕就不是所有投资人(尤其个人投资者)都能立马适应的了:

- 看到感兴趣的私募产品,想私聊推荐给朋友或一起探讨?涉嫌违规。

- 在公众号、星球、各种群里分享讨论私募产品信息?涉嫌违规。

- 日常去P站(或者其他类似平台)查看各种私募产品业绩/排行?嗯,你看看倒是不违规,但它们很可能要违规了……

再稍微引申一下:

- 那些将定期搜集、梳理、分析、传播私募业绩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大V们,不得不另寻其他方向啦(尤其是民间大V,毕竟机构还能退一步选择只提供已代销的产品数据——前提是代销的数量足够大,不然也没啥意义)。

- 券商期货等机构从业者们,再也不能为了KPI、向投资者推荐自家并未代销的产品啦。

- 即使是管理人组建的群,也只能展示、讨论自家产品业绩,且还须确保群内成员均已完成特定对象确认程序(即认证「合格投资者」)。

- 至于P站这种公私募收录数量极大的三方平台(据2020年某基金经理介绍已经接近100%覆盖),其上大量披露净值的私募产品并未实际代销,那么面临的出路无非(1)被迫下架大批非代销的私募产品数据;(2)设法争取到「另有规定除外」的资格;或者(3)尽可能与更多管理人签署代销协议,从而取得继续展示其产品业绩的资格。

- 虽然并不重要,但阿紫在后续的文章里,应该也不会再提及管理人的业绩表现了……

前述规定的实际执行力度会有多严格,一旦违规会受到何种惩罚,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注:协会虽然是私募行业自律组织,但有必要时完全可以转由证监局对个人进行处罚)。这里姑且假设为「严格执行」,那么……

投资人获取/对比私募产品信息的渠道,无疑将极大缩窄:要不找几家代销机构做好合格投资人认证,然后坐等对方「喂什么吃什么」;要不期待家旁边就开着一堆能直接拜访的私募,抑或回到美好的旧日时光,去网上一个个搜索各家私募的直销联系方式——而且注意哦,既然它们没有代销,那么你理论上就不应该从任何其他渠道事先得知它们的业绩表现,只有在联系上它们并做完认证之后,才有权索要相关信息「开盲盒」。

对于管理人来说,要想获取更多客户,通过自身努力和逢迎讨好与基金销售平台签署代销协议,可能才是最现实的办法。虽然你也可以选择自力更生,但这就意味着你不但要在「没有平台助力」的情况下设法接触到新客户,还要以「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向客户事先展示业绩」为前提,说服客户在你处完成合格投资人认证……是不是多少有点难度?

图片

当然,对于那些名声在外、也早已与各家平台建立起广泛代销合作关系的头部私募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问题。但对于起步期的中小型私募来说,想追求较为快速的发展,势必变得困难重重。同时,代销平台作为「信息中间传递者」的地位将得到极大提升,因为无论投资者还是管理人,在「无法事先获知/展示业绩」的情况下,试图寻求「一对一直销」注定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行为,通过代销机构实现「一对多」才是更加高效的办法。

那么问题来了:以上假想情形是否在协会预料之中,又是否为协会所喜闻乐见呢?

答案大概率是肯定的。从本文开头给出的链接中,即可看出至少两个比较清晰的大方向:

1、协会发布《运作指引》时,提出要「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过往业绩展示,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业绩,加强对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很可能在协会看来,投资者获取的各类私募产品信息过多,正是导致「短期投资行为」的因素之一:成天左比较右比较、周比较日比较,这山望着那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手头产品稍不如意就追涨杀跌,还时不时受到一些「小妖精」的诱惑……

既然投资者如此不成熟,并不能有效识别利用获取到的额外信息,那不如多看看代销提供的、以大厂为主的有限产品好了。也许这些产品短期业绩相差并不大,更不像某些小产品那么「性感」,但这不就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拿住手头产品、成为中央倡导的「耐心资本」吗?

2、协会还提出「目前管理规模前4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近80%,管理规模后20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仅约0.15%,行业两极分化较为严重,小、乱、散、差业态仍较为明显」,这个态度就更明确了,即是有大V已经提到的「扶优去劣」。

虽说大型头部私募未见得真就个个能力超群、道德高尚、纪律严明,但不可否认相比群魔乱舞、乌烟瘴气的小型私募,整体上总还是靠谱一些(从我过往公众号写过的案例就可见一斑,大多数坑确实来自小管理人,当然也有少数在代销「推波助澜」下迅速膨胀的管理人就是了……),且在监管难度上显然也是前者小得多(数量少而影响范围广)。因此,给与大型私募一定程度的比较竞争优势,给中小私募制造更高的发展门槛,虽不能说是完美的解决方案,也难免「误伤」少数心怀美好认真做事的小伙伴,但正如某百亿秃头强者所说「要限制乱搞的,不可避免会对优秀生有影响」。要想人人满意,终究是难以做到的啊。

由此分析下来,个人对P站的下一步打算还是蛮好奇+担心的:前面提到的方案(1)「大批下架净值」无异于自毁「护城河」,想来P站不会甘心;方案(2)「争取例外」姑且不说如何争取,其和方案(3)「地毯式代销」的共同问题在于:但凡P站最终保住了大部分中小私募的净值展示,似乎就难免和协会意图有点背道而驰……或许,从过往一味追求「多」改为适当追求「精」,将新增代销并展示业绩的产品控制在一定数量,会是一个折中的方案?

……咱就不过多操心别人的家事了。如前所述,在我看来,对绝大多数普通投资人而言,产品信息来源收窄真未必是一件坏事:既没有成熟的投资心态和配置理念,也缺乏深入学习了解多种策略的动力,结局大概率如牛顿所说「看得越多、亏得越多」,倒不如多把精力放在ETF、公募和少数头部私募上,也许反而能在长期少亏一些收获更加理想的回报,以及做个阳光开朗不焦虑的大男孩?

只不过,对于我这种一路踩坑过来、好不容易觉得多少有点长进的半桶水投资人来说,就算道理都懂,果然还是不免有些惆怅: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随波逐流,拿着不知真假的地图,听着虚实难辨的流言,踏上一个个未知的岛屿,在一次次骂娘之后,重新踏上虚无缥缈的寻宝征途……那个充满蛮荒危机和天真诱惑的「大航海时代」,大概、终归、是真的要结束了吧。

文末风险提示:本公众号的所有内容仅代表个人立场,不代表任何机构的观点,更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荐。本公众号不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对任何投资者根据本公众号信息所做出的投资决策或打赏结果承认任何责任。投资者在使用本公众号信息时,应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对任何据此进行的操作自行承担风险。

图片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由作者授权本平台发布,若有其他不妥之处的可与小编联系。

免责声明:
您在阅读本内容或附件时,即表明您已事先接受以下“免责声明”之所载条款:
1、本文内容源于作者对于所获取数据的研究分析,本网站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本网站概不承担;阅读与私募基金相关内容前,请确认您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
2、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尽可能保证可靠、准确和完整,但并不保证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亦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
3、对于本文以及文件中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投资盈亏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以及文件发送对象仅限持有相关产品的客户使用,未经授权,请勿对该材料复制或传播。侵删!
4、所有阅读并从本文相关链接中下载文件的行为,均视为当事人无异议接受上述免责条款,并主动放弃所有与本文和文件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一切追诉权。

0
好投学堂
第一时间获取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好投学堂」,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好投学堂每日精华内容推送和最优搜索体验,并参与编辑活动。

推荐阅读

0
0

评论

你来谈谈?
发表

联系我们

邮箱 :help@haotouxt.com
电话 :0592-5588692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航空商务广场7号楼10F
好投学堂微信订阅号
扫一扫
关注好投学堂微信订阅号
Copyright © 201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9018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