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证监会再度强化融券监管,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财联社
27201-29 17:55
好投课代表敲重点啦!!!证监会宣布两项重要融资融券业务新政策。首先,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从1月29日开始生效。其次,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调整为次日可用,于3月18日生效。这一政策旨在突出市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限制机构优势。此举有助于抑制投机,提升市场信心,引导理性投资。

作者:财联社

题图:财联社微信公众号


继证监会一周内两次提及“以投资者为本”建设资本市场后,今日即有实招落地。据证监会官网最新消息,对于融券业务的最新出台政策,两大核心内容:

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将于1月29日,即下周一起实施;

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这一安排将在今年3月18日起实施。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中证金融也发布了相应的业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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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提到,此前是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此次证监会优化融券机制,主要体现以下监管意图: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看到,此次调整并不改变两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旨在保持制度的透明度、稳定性、可预期性。这其中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突出了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融券业务的调整,在最新召开的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上已见相应安排:即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看点一:暂停限售股出借,是继去年10月调整后的全面实施

按本次制度安排,将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并在1月29日即下周一起实施。

事实上,进一步优化两融制度的举措此前已有落地。去年,限售股出借融券问题引发市场关注,为维护市场公平,打击各类不当套利行为,证监会及时加大了对限售股出借融券的监管力度。2023年10月,证监会发布通知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借证券,并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据记者了解,上述新规发布后,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方式督促券商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取得良好效果。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

可以看到,本次安排是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做出的安排。

看点二: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适度降低融券效率

本次制度调整的另一亮点,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适时限制。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此前投资者使用约定申报出借的证券盘中可以实时到达券商,供融券投资者实时卖出,本次将转融通约定申报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是机制的一次微调,却可明显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

这其中前一日的出借信息通过交易所和中证金融网站公开,次一日起才可以用于融券的制度新安排,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有利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如何理解这一次对融券业务的调整?从最新的工作安排中可见监管思路。

1月25日至26日,证监会召开了一年一度的系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经财联社记者梳理,监管工作至少有三大主线铺开:一是突出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落实各项举措;二是健全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有效机制,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三是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与促发展一体推进。突出“稳”与“进”的统筹,是本次会议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1月20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表示,两融制度推出10余年来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在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波动、抑制“炒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上述监管思路,同时也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继前期调整两融保证金比率、限制高管战投出借后,此次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并适度调整融券效率,有利于发挥两融的功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整体来看,转融券业务自2013年试点运行10余年来稳步发展,特别是配合注册制改革,推出了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允许交易双方自主协商出借期限、费率和数量,借入的证券实时可用,这在丰富券源供给、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波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看点三:落实穿透式监管

对于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离不开对于制度、业务以及主体行为的监管。上述新举措即有所体现。

近期,已有广发证券、中信建投、山西证券对融券业务的细则进行了调整,均禁止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财联社此前对此已有过报道,受访的业界人士认为,券商纷纷行动,旨在对市场上部分从事不当套利的投资者出手进行规范,同时也可规避公司股东绕道减持套利行为,有利于遏制投机炒作、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券商责任,督促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证监会将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融资融券业务新规自2023年10月实施以来,不断有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记者了解到,目前,确实围绕加强穿透式管理,券商已经在行动,层层摸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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