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举办“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与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就业方式多元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推动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如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如何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值得深入讨论和研究。为此,CWM50邀请在该领域具有研究专长和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讨论与交流,以期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与建议。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出席会议并作点评发言。
胡晓义认为,当前需要对个人养老金的市场规模做出基本判定,量化分析纳税人的规模、结构,预判政策实行的前景,减少政策执行中的盲目性,提高市场机构的主动性。关于如何进一步推动公众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胡晓义建议要依靠产品和服务,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老龄化背景下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为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吸引力强的产品。同时,机构要培养合格的养老金融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咨询。此外,胡晓义表示,希望市场机构能够对政策做出积极及时的反馈,落实各方面政策,并提出扩大个人养老金纳入规模、细化调整、改进环节流程、开发混合型产品和完善监管体制等发展方向。
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至此,我国个人养老金“1+4”1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在此背景下,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举办个人养老金专题研讨会适逢其时。当前,政策刚刚出台,很多问题仍待进一步观察和实践,各位专家们分享了有价值的思考和经验,建议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推动政策不断完善。
一、发展个人养老金应当有明确的量化目标
一项社保制度,政策设计再好,如果覆盖群体规模很小,实际效果也会十分有限。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规模有多大,需要作出合理预判,设定量化目标和推进节奏,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操作起来才能更有自觉性,减少盲目性。
按照当前政策规定,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职工和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总量有7.3亿人,很显然,个人养老金政策并不能完全覆盖如此大的群体。因为当前城乡居民的人均缴费水平只有500多元/年,按个人养老金12,000元/年的缴费标准,绝大多数人可能没有参加意愿和供款能力,不属于个人养老保险参加者的主要群体。职工养老保险去年实际缴费者约2.9亿人,平均缴费工资基数6万多元,超过了5,000元/月的纳税起征点。由于缺乏详细的分层数据,粗略估计约有1/3的人全年缴费基数超过6万元。可见,大量小微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参与了职工养老保险,但并未达到6万元的平均缴费水平。综合考虑纳税人和部分未纳税但有能力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人群,乐观估计近期个人养老保险能够覆盖约1亿人。
这个规模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设立适当的量化目标,有助于各方面齐心协力,分地区(以东部及大城市为主)、分收入层(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职工为主)地渐次推进。令人欣喜的是,今天开户首日,36个先行城市就已经有30多万人开立了个人养老金账户,是非常积极的开端。要在此基础上,瞄准分阶段目标持续推进。
二、要从产品和服务两方面增强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
为吸引公众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政府做出很大努力,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延迟纳税、降低税率,完善模式、简化流程,搭建多方互通的信息平台,金融监管部门还减免了很多费用,为市场环境建设打下很好基础。下一步,需要市场机构更加奋发有为,主要从产品、服务两方面发力。
产品方面。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后,业界十分振奋,媒体也进行了高调宣传。但对于普通居民来说,最关心的还是产品本身能带来什么好处?是不是比已有的金融产品更有利?从这个角度看,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公众在老龄化背景下建立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十分重要;同等重要的是金融机构能否提供有针对性、吸引力强的产品,让参加者体验到切实的获得感。如果只停留在一般的教育引导,效果不会太理想。
机构必须要以保值增值为目标,开发出长期稳定收益的产品。过去国内投资者习惯于投资中短期理财产品,5年期就算长的了。而个人养老金这种长达几十年的封闭投资运作过程,对居民来说十分陌生,这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几大领域分别推出了养老理财、养老储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表明市场机构对政策的反映十分积极,希望未来能在实践中持续推动创新。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提出了“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概念。除了养老理财、养老储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这四种独立的产品形态,我们能否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创造出更多混合型产品?7年前,国务院批准试点建立了建信养老金公司,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借鉴国际经验,突破分业产品设计的界限,在混合型产品设计上有更深入的探索。建议充分发挥银行在账户管理和托管方面、证券基金在投资方面、保险在精算和给付方面的各自优势,共同创造出更多以人为本的养老金产品,这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
服务方面。《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了不少参加人的自主选择项目,如缴费频次是按年、按月、还是按次;投资计划如何选定品种和金额;领取方案是按月、分次、还是一次性等。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专业知识的缺乏往往会造成选择上的困难。目前机构也已经注意到要培养合格的养老金融咨询人员,要求既懂得资产配置又熟悉养老保险政策,可以结合客户的财务状态、预期收益目标、投资风险偏好等多种因素,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咨询。希望这些良好的服务理念可以及时、全面地转化为实践行动。
有发言者提到利用现有客户基础拓展新业务的思考,很有启发。政府部门是将养老金三个支柱统筹起来设计的,金融机构在运行和服务中也要利用这一优势。比如职业年金当前已覆盖4,000多万人,其中3,700万人是在职员工,属于个人养老金用户范畴。人社部门、金融机构要利用好这些资源,主动上门为机关事业单位宣介和开户,讲清楚参加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实际利益和税收优惠。对建立了企业年金的2,800多万企业职工,账管或受托机构也不要坐店待客,同样可以主动上门,联合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宣讲政策并现场提供个人办理服务。这样,把第二、第三支柱叠加起来提供服务,对市场机构而言将增强客户粘性,对社会而言将增进政府政策福利的可获得性。
三、制度完善需要金融机构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
各类市场机构对个人养老金的实施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对政策的积极反馈。希望在接下来一年的试行期中,处于实际操作一线的市场机构,通过自身实践,发现矛盾,对决策机关提出完善政策、健全体制、优化机制的建议,更主动、更有建设性地反馈。
比如进一步扩大个人养老金覆盖群体的规模。有专家建议利用人社信息平台和资金账户平台,为金融全行业的机构提供统一的服务,这个建议很有建设性。可否考虑在制度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人社部牵头组建的那个信息平台,对参与者结构进行分析:比如年龄结构——中、青年群体参加的积极性各自如何,区域分布结构——哪些地区推进得更快,还有平均供款额度、投资偏好等等。如果平台能把这些信息推给全行业分享,对进一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建设将非常有价值。
再如供款标准调整机制。现在规定上限是12,000元/年,要适时进行调整。那么调整应当依据哪些基本参数、比例关系如何、节奏怎样把握,都需要通过实践来寻找答案。
又如现在设计的很多操作环节和流程是否便捷?多方共享的信息平台衔接是否顺畅?应有哪些改进?也需要依据实践进一步细化。
还比如开发混合型养老金投资产品,既需要市场机构的协调和努力,更需要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本次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采用账户制,可以将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各类金融产品都在账户中体现;而且账户开立具有唯一性,打通了银行之间的限制,这是很重要的突破。
在此基础上,综合的金融监管可以有哪些探索?另外,有专家讨论了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对非税群体吸引力较小的问题,可能的改进路径有哪些?也有专家提出了建立平滑机制、更好地平滑风险和收益波动的建议。所有这些建议,处于实操一线的金融机构有很大发言权,如果能够作出积极反馈,就是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智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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