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 | ESG月度观察(30):监管发文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电碳市场建设持续推进

中金量化及ESG
11409-09 15:27

作者:中金量化及ESG

题图:中金量化及ESG微信公众号


摘要

ESG趋势

1)国内ESG趋势:中央发文布局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电碳市场建设持续推进。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8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2024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就两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2024年8月23日,CCER申报通道正式开通,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开始正式受理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相关申请。

2)海外ESG趋势:美国“反ESG”法案受挫,澳大利亚立法推进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2024年8月15日,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密苏里州限制ESG投资的法案,认为该法案违宪。2024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了《2024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其他措施)法案》,建立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制度。

ESG投资

1)国内ESG产品:截至2024年8月31日,被动型泛ESG主题基金表现较好,年初至今收益率4.27%。2024年8月无新发ESG基金。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4年8月31日,193只存续超过一月的主动型基金有5只近一月取得正收益,共有53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基准指数;126只存续超过了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近一月共有2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共有104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

2)海外ESG产品:8月份主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被动型,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年内表现最优。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主动型基金共有3629只,总规模为17925.34亿美元,近一月平均收益0.29%;其中,主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8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0.85%;今年以来,海外主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7.11%。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共有1375只,总规模为9115.44亿美元,近一月平均收益0.09%;其中,被动型ESG主题基金8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0.45%;今年以来,海外被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7.48%。


正文

ESG趋势

在本节,我们对国内外ESG政策动态和重要ESG事件进行追踪,把握ESG生态圈的发展趋势。

国内方面,中央发文布局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电碳市场建设持续推进。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8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 。2024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就两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2024年8月23日,CCER申报通道正式开通,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开始正式受理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相关申请。

海外方面,美国反ESG法案受挫,澳大利亚立法推进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2024年8月15日,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密苏里州限制ESG投资的法案,认为该法案违宪。2024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了《2024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其他措施)法案》,建立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制度。

图表1:近1月海内外ESG热点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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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美国联邦法院、澳大利亚参议院,中金公司研究部

国内ESG趋势:中央发文布局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电碳市场建设持续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意见》提出绿色转型的两阶段目标:

► 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 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为实现两阶段目标,《意见》提出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的工作原则,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5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大环节分别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我们认为,《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以下几大政策重点:

► 《意见》针对能源、循环经济等具体领域提出一些量化目标,促进关键行业领域加速绿色转型。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利用多元政策手段加速绿色转型。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投资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价格政策方面,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水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市场化机制方面,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标准体系方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加大金融领域支持绿色发展力度。《意见》表示,要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作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以“先贷后借”形式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金融机构向重点领域发放碳减排贷款后,可向央行申请资金支持),支持重点减碳领域。2023年1月央行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至2024年末,同时扩大支持机构范围;本次《意见》发布继续延期至2027年,体现央行通过多元金融工具支持碳减排的努力。未来该工具支持范围、使用时间也有望拓宽: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仅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未来可能拓宽至更多绿色产业领域;目前该工具的最长使用时限为3年,远少于商业银行发放的碳减排贷款期限,我们认为,未来有望实现两者更优配合,满足清洁能源、减排技术项目的长期限需求。

►鼓励社会资本进行绿色投资,支持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制度规则不断完善,发行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部署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我们认为,这意味着REITs业务从试点阶段“转正”,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参与REITs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REITs市场产品多元化程度,同时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图表2:《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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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金公司研究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8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通知》由适用范围、考核要求、组织实施、监管责任等七部分组成,明确了2024年、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首次设立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我们认为,相较历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分配,本年度产生以下几大变化:

►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提升幅度较大,部分省份消纳权重增长达7%:为解决多省市迫切的新能源电力消纳问题,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逐年提升,其中本年度多个省份的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大幅提升。黑龙江、河南、海南较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及以上;吉林、湖南、甘肃较去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及以上。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大的是四川、青海、云南三省,与去年消纳责任权重保持一致均为70%;“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最大的省(区)集中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分别为青海、宁夏、吉林、黑龙江,均为30%。我们认为,随着“双碳”目标节点趋近,预计各省消纳责任权重仍有提升空间;为达成消纳目标,或将配合对高耗能企业的绿电强制消费要求。

►设立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首次对特定行业试点配额:电解铝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2025年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的具体目标,加快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通知》进一步将电解铝行业纳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考核体系,针对高耗能行业试点用户侧的配额制,有效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潜力。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化配置:与2023年的《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比,新发布的《通知》参考了国务院于5月发布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在优先确保经济性的情况下,将新能源利用率降低至90%。我们认为,这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提供了契机,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本地消纳以及跨省跨区域的大范围优化配置。

生态环境部就发电行业 2023、2024 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

2024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2024年8月23日,CCER申报通道正式开通,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开始正式受理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相关申请 。

本次方法学发布为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第二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2023年10月19日,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于去年10月发布了首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含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4项。2024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文对第二批CCER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CCER方法学包括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

图表3:CCER方法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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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中金公司研究部

根据征求意见方案,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项目是将甲烷体积浓度不超过8%的煤矿瓦斯和风排瓦斯进行无焰氧化分解销毁,分解产生的热用于发电,避免甲烷直接排放,该方法学属于燃料(固体、石油和天然气)的逸散性排放领域方法学。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项目是通过采用高光效隧道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减少隧道照明系统电能消耗及电力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该方法学属于交通运输业和能源需求领域。

我们认为,第二批CCER方法学发布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

►自愿减排项目扩大,推动相关减排项目建设。本次征求意见的两个新方法学,显著突出了生态环境部此前强调的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方法学这一原则;两个方法学均为所处行业中投资成本高或技术难度大、推广程度低的新型减排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按照文件要求,设计和审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我们认为,CCER方法学的扩充或将推动相关碳减排技术的推广,同时可为碳市场履约企业提供多样化、更具经济性的履约方案选项。

►推动方法学体系构建,完善自愿减排碳市场。我们认为,方法学扩容有利于增加CCER市场供给,促进供需平衡。根据中创碳投测算,从全国碳市场CCER供需关系来看,目前全国碳市场电力行业的CCER理论需求量约为2.5亿吨。目前已发布的两批共计6个CCER方法学已建成项目的理论年减排量供给仅约为1500万—2500万吨左右,CCER供需之间存在差距;如果考虑第二批即将扩容的纳入行业,CCER理论年需求量将增长至4亿吨左右 。同时,发布新的CCER方法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高标准构建我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方法学体系。

在完善CCER方法学的同时,CCER市场重启进度提速:2024年8月23日,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公告,即日起,正式受理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相关申请[1]。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印发的《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相关规定,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正式成立前,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承担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2]。我们认为,申报通道的开通为CCER开发打通路径,或将促进CCER供给加速进入市场。

海外ESG趋势:美国反ESG法案受挫,澳大利亚立法推进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

美国联邦法院裁决密苏里州“反ESG”法案违宪

2024年8月15日,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密苏里州限制ESG投资的法案,认为该法案违宪 。该法规由密苏里州务卿发起,并于2023 通过,要求证券公司和专业人士在将“非财务目标”或“社会目标”(包括社会或环境目标)纳入其证券建议或投资建议之前,必须获得客户书面同意,并且同意书中包括强制性语言,承认该建议“将导致投资和建议不仅仅着眼于最大化财务回报”。在裁决中,地区法官认为密苏里州的新规定“违宪”,并发布了全州永久性禁令,禁止实施、应用或执行该规定。

我们认为,这一举动是美国“反ESG”趋势受挫的表现之一,有利于促进投资机构将ESG因素纳入投资考量过程,促进可持续投资发展。但美国两党在ESG领域仍存在争议,后续仍需关注大选结果及两党博弈给美国ESG投资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

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法案

2024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了《2024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其他措施)法案》,建立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制度 。该法案将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法案最终版本与最初于2024年3月提交给议会的版本基本一致。关键变化是引入了一项要求:基于情景分析的披露需要考虑两种情况,一种是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不超过1.5℃的情景,另一种是全球平均气温上升远超过2℃的情景。

该法案是经过一系列磋商和对《2001年公司法》和《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的修订后的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报告实体:符合《公司法》第2M章规定报告义务并达到规定门槛的实体。

►报告时间:分阶段根据排放规模或水平确定首次报告的时间。

►报告内容:按照澳大利亚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ASRS)的要求,包括范围3排放。

►报告框架:在年度报告中纳入可持续发展报告并按照当前年度报告要求提交。

►保证要求:采用分阶段方法,以对2030年7月1日开始的所有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提供合理保证为结束。

►责任框架:修改了董事和审计师对范围3排放、情景分析、过渡计划和气候相关前瞻性陈述披露的责任方法。

我们认为,这一法案展现出澳大利亚对于实体企业气候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趋严,成为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报告的重要里程碑,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确定的时间和立法要求,敦促实体企业切实减排并披露相关信息。

ESG投资

在报告《ESG投资系列(4):ESG策略变迁与产品发展》中,我们引用了 GSIA 对不同类型ESG 投资产品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该统计是基于向包含公募、私募、信托等多类管理人发放的问卷调查,频率较低。鉴于公募产品投资者类别多、范围广、透明度高,在 ESG 月度观察中,我们将聚焦海内外 ESG 公募产品,对产品的类型、规模、收益表现等情况做持续跟踪。

国内ESG产品:被动型泛ESG主题基金年初至今表现较好

新发产品信息:本月无新发ESG基金

截至2024年8月31日,中国存续ESG概念相关的主动型基金共有216只,其中有24只ESG主题基金,10只泛ESG主题基金,175只环境主题基金,7只社会责任主题基金。2024年8月无新发ESG基金。

主动管理ESG产品:本月ESG主题基金表现较好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以“环境”“社会责任”为考量因素的ESG主题,已经成为基金新的投资理念。该投资理念正被更广泛地接受、认可和利用,越来越多的ESG主题基金产品落地。目前,国内基金以泛ESG主题基金为主,即广义ESG基金,指投资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可持续、新能源等ESG相关范畴的基金。具体来看,以主动型基金为主,偏股混合型是主动型ESG基金中的主要投资方式。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4年8月31日,193只存续超过一月的主动型基金有5只近一月取得正收益,共有53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基准指数。

图表4:主动型各主题基金规模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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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5:主动型各主题ESG基金收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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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 主动型基金近期收益表现

截至2024年8月31日,24只主动型ESG主题基金规模约为114.82亿元,近一月有1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2.1%,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2.37%,其中共有13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只主动型公司治理主题基金规模约为14.01亿元,近一月没有产品取得正收益,近一月平均收益为-3.81%,其中没有产品本月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6只主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规模约为64.52亿元,近一月没有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3.92%,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10.01%,其中共有2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所有产品平均超额-1.27ppt。159只主动型环境主题基金规模约为1618.23亿元,近一月有4只产品取得正收益,近一月平均收益为-3.82%,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11.13%。

被动ESG产品:泛ESG主题被动基金年初至今表现较好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4年8月31日,126只存续超过了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近一月共有2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共有104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

图表6:被动型各主题基金规模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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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7:被动型各主题基金收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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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 被动型ESG主题基金近期收益表现

截至2024年8月31日,12只被动型ESG主题基金规模约为6.75亿元,近一月共有0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2.1%,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0.44%,其中共有11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所有产品平均超额0.05ppt。

海外ESG产品:8月份主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被动型,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年内表现最优

海外主动ESG基金:权益型仍占主流

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主动型基金共有3629只,总规模为17925.34亿美元,近一月平均收益0.29%,本月表现胜于被动型基金。其中根据主题分类,基金产品主要以泛ESG主题为主,规模达到10117.81亿美元,ESG主题基金规模达到1937.65亿美元,环境主题基金规模达到5576.23亿美元,社会责任主题规模293.66亿美元。

图表8:海外主动ESG基金各主题基金规模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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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 海外主动型ESG主题基金8月份平均收益率0.29%

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ESG主动型基金8月份平均收益率0.29%。其中,主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8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0.85%。今年以来,海外主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7.11%。

图表9:海外主动型ESG基金近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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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海外被动型ESG基金:8月平均收益率0.09%

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共有1375只,总规模为9115.44亿美元,近一月平均收益0.09%。其中根据主题分类,基金产品主要以ESG主题为主,规模达到5107.82亿美元,泛ESG主题基金规模达到2642.07亿美元,环境主题基金规模达到1090.04亿美元,社会责任主题规模275.51亿美元。

图表10:海外被动型ESG主题基金及类型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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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28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 被动型ESG基金近期收益表现

截至2024年8月31日,海外ESG被动型基金8月份平均收益率0.09%。其中,被动型ESG主题基金8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0.45%。今年以来,海外被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7.48%。

图表11:海外被动型基金近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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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8-28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1]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7663.htm

[2]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8/t20240802_1392176.html[3]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7/t20240730_1082971.html

[3]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7/t20240730_1082971.html

[4] http://www.ncsc.org.cn/xwdt/zxxw/202408/t20240823_1084446.shtml

[5]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7663.htm

[6]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7663.htm

[7]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8/t20240802_1392176.html

[8]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7/t20240730_1082971.html

[9] https://www.eco.gov.cn/news_info/71732.html

[10] https://paper.people.com.cn/zgnyb/html/2024-08/12/content_26075487.htm

[11] http://www.ncsc.org.cn/xwdt/zxxw/202408/t20240823_1084446.shtml

[12]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0/content_6912025.htm

[13] https://news.bloomberglaw.com/esg/missouri-esg-investing-curbs-struck-down-in-federal-court

[14] https://news.bloombergtax.com/daily-tax-report/australian-senate-passes-mandatory-climate-reporting-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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