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晓东财道
题图:晓东财道微信公众号
今天回答四个问题:
一、什么是三方代销机构?
独立第三方销售机构,专指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非金融持牌机构,这张牌照曾经风行一时,一度成为各大财富机构的标配,很多公司会在显要位置注明——这是主流监管当局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目前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超过100家,因为拥有此牌照,既能做线下财富管理业务,也能做在线的产品销售业务,而且还可以在前端,加载一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传统的电商平台相结合,所以有人把它列入最有价值的十大(互联网)金融牌照之一。
由于早年和著名的“互联网金融类公司”粘连太多,这张牌照的审批和转让被全面冻结,至今尚未重新开放。
互联网基金及销售牌照
审批机构:证监会
申请条件:由基金销售机构自营平台进行互联网基金销售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具有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且同时具备电信主管部门履网站许可(或备案手续),符合监管规定的可以从事互联网基金销售。
由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代销
1、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牌照;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基金销售机构在证监会的备案。
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销基金
1、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电信主管部门网站许可证(或备案手续);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基金销售业务牌照。
二、三方机构能代销什么类型的产品?
1、公募基金,主要是场外基金,范围和银行柜台代销的一致,不包括场内的ETF产品;
2、私募基金,由于是“基金”代销牌照,只要是证监会系统批准的基金产品,都可以代销,除了公募基金,还包括证券类私募基金,也包括股权类私募基金;
3、信托等其它类产品。
三、谁在卖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信托产品的代销模式,一直是一个“异类”,其实并没有那张金融牌照明确规定,可以或者不可以代销信托产品。
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则有明确规定,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所以在之前的业务实践中,信托产品的销售,除了信托公司直销以外,貌似任何金融类机构都可以代销,“法无禁止即可为”嘛?
所以,银行、券商、三方,都可以卖信托,在非标资产最风行的年代,专门有人把各大信托公司的产品,“批发”给各大三方机构,同样生意兴隆、日进斗金!
四、谁是非金融机构?
从最近的监管趋势看,私募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已经明确定性为非金融机构,原来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因为市场化的实践,让这个边界变得模糊。
而且最近爆雷的诸多机构,要么是私募基金,要么是三方财富公司(其基本特征都是人手一张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大多能起到混淆视听、为非法业务做“掩护”作用)。相信此次精准“摘除”、强制隔离,一定是有明确的指向的。
另外,从当下的监管逻辑看,回归金融业务的本源、严查监管套利、限时终结过渡期,一张从机构监管到业务监管的立体金融风控网络,正在重整结构!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由作者授权本平台发布,若有其他不妥之处的可与小编联系。